10.3969/j.issn.1002-4190.2017.05.009
侵华日军的宪兵
宪兵,即军事警察,是近代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军队的正规常设兵种,通常属陆军,主要负责维持军队纪律、保障军队命令的执行、组织军事法庭等.
在军国主义时期的日本,宪兵的权力非常大.1899年日本颁布的《宪兵令》里指出:“宪兵为陆军兵科之一,受陆军大臣管辖,职掌军事安全及军纪维护,兼掌司法警察之业务.”日本宪兵兼掌司法警察业务,所以是涉及对异议分子的肃清,宪兵都“责无旁贷”.京剧《红灯记》里日军宪兵队长鸠山有一句台词:“宪兵队刑法无情,出生入死!”在二战时期日军占领区,宪兵更是充当了搜捕镇压抗日分子的主力.在战后,日本乙、丙级战犯被判处绞刑和枪毙的大约有一千名,其中有三百名是宪兵!可见其罪恶多端.
侵华日军
K265.6;K313.46;E19
2017-09-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4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