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高校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三十四条中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应当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界定。”《规定》的颁布施行,对于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这种新形势下,高校审计部门应抓住机遇,全面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深化发展和创新。同时,随着高校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为高校内部审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离任、财务
F23;G64
2014-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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