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之我见--以吴英案的定性分歧为视角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集资诈骗罪之我见--以吴英案的定性分歧为视角

引用
根据刑法的犯罪构成要件说,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必须考证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否使用诈骗手段,是否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从吴英集资诈骗案的定性之争,可以总结出集资诈骗罪的值得司法机关关注的是:对“非法占有故意”起算时点的认定应确定在集资之初还是在非法集资的过程中抑或诈骗终了,对诈骗手段的认定应基于是否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还是被骗方完全不知情,主观方面对非法集资的认定应包含以间接故意的方式吸收公众存款还是仅为直接故意。

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民间借贷、定性分析

DF6;D92

2013-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59-359,36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卷宗

1005-4669

51-1737/G0

2013,(1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