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教学之我见--让学生在“体悟”中学习
《数学课程标准指出》:“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堂,其基本出发点是促进学生全面持续、和谐地发展”。为此数学教学既要考虑数学自身的特点,更应遵循学生学习数学的规律,注重从学生已有的知识和生活经验出发,让学生亲身经历数学建构的过程。这种主动建构必须是学生对已有知识和经验进行体验、反思的基础上实现的。从而使学生获得对数学理解的同时,在认知、情感、能力等多方面得到发展。学生都是有着丰富的人格、丰富个性的活生生的人,在倡导“以学生的发展为本”的当今课堂上,越来越呼唤“体悟”教学。我就结合自己的教学,来谈谈“体悟”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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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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