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3400.2015.06.028
行人乱穿马路后果严重,当心构成交通肇事犯罪
一、案例
2014年11月中旬的一天早晨,73岁的赵老伯骑电动车经过一处路口前约50米的路面时,与突然快速横穿自行车道(马路)的何某相遇,赵老伯躲闪不及,刮撞在何某身体一侧后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何某见状后怕“挨讹”,逃之天天.事后,待路口执勤交警赶到现场时,受伤的赵老伯已被120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身亡.警方经调取附近监控录像,确认何某因乱穿马路导致赵老伯躲闪不及,引发交通事故,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警方根据录像“锁定”何某,很快对何立案侦查,何某对上述事故事实供认不讳.
行人、构成、交通事故、自行车道、路口、监控录像、立案侦查、电动车、执勤、责任、医院、现场、锁定、受伤、身体、抢救、路面、交警、故事、方根
31
TV2;TU8
2015-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