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3400.2015.03.010
中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实施10年的成绩与反思
自2004年10月1日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来,在规范汽车市场健康发展、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一、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实施10年的成绩总结
2004年《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的当年,我国国内生产汽车共召回6次,共召回29.8万辆.从2004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我国共计进行汽车召回793次,召回汽车达1 688.5万辆.10年来,召回制度有效减少了汽车和其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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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F4
2015-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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