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3400.2014.04.035
汽车“美容”时被店家擅自开走,酿成事故应当由谁赔偿
编辑同志:
一个月前,我将爱车交由一家汽车美容店进行洗车、打蜡、修复划痕等保养服务后,因有急事要办而随即离开.美容店老板完成好相关事项,觉得反正我没那么快回来取车,便擅自驾车前往火车站接人.不料,途中因车速过快,老板见前方来车时采取措施不当,导致小车侧翻,造成严重损坏.就2万余元修理费用,我曾要求老板赔偿,但老板以我已向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为由,要求我找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认为老板未经我允许擅自将车开走,由此酿成的损害不属于保险事故.请问:我的损失究竟应当由谁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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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3;R12
2014-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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