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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投保不计免赔,理赔时就应计算免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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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免赔率问题,可以协商确定.编辑同志:2010年10月,我为本人所有的一辆家用小轿车投保了交强险、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2011年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该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外他人人身、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30多万元.在理赔的过程中,保险公司以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未投保不计免赔为由,硬要扣除所谓的免赔费用.可保险公司根本没有交给我保险条款,保单上也无免赔声明,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向我告知免赔问题.请问:未投保不计免赔,理赔时就应当计算免赔吗?读者:曾俊曾俊读者:未投保不计免赔,并不等于理赔时就一律应当计算免赔金额.现行的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商业性保险,具有自主性,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免.

投保人、免赔、理赔、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性保险、交通事故、问题、权利义务、计算、工作人员、读者、财产损失、保险条款、自主性、小轿车、人民币、交强险、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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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4;S42

2012-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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