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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路运输行政处罚中的”双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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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重处罚亦称”双罚制”,原本是刑法学上的一个概念,一般指单位犯罪,既要处罚单位,又要处罚单位中的直接责任人员.这个法律精神被行政法所吸收,一些行政法规也部分地采取了”双罚制”的做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章”法律责任”中大多采用了这一原则.

道路运输、行政处罚、人民共和国、直接责任人员、行政法规、双罚制、单位犯罪、法律责任、法律精神、刑法学、消防法、会计法、部分地、吸收、概念

U4(公路运输)

2005-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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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476/U

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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