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营性货运汽车保险的调研与思考
@@ 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区道路运输企业和驾驶员对经营性货运汽车发生第三方人身损害事故赔偿标准的大提高和第三者责任保险额度受限制等反响强烈,压力很大.为此,区陆上运输管理所和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南汇办事处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召开座谈会2个,有14个会员单位参加,还上门走访29个会员单位.43个企业,共拥有货运汽车1 300辆,占全区货运汽车16%.在调研的基础上,多次与三家保险公司就货运企业和驾驶员的困难和要求进行了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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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交通运输经济)
2005-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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