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的是是非非--由黑龙江省恢复强制婚检引起的话题
@@ 2005年7月,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取消强制婚检两年之后,修改后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公布实施,条例规定:”黑龙江省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健康教育,凭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查验并备存男女双方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没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这意味着黑龙江省将成为自2003年10月1日我国实行自愿婚检以来,第一个恢复强制婚检的省份.
强制婚检、黑龙江省、婚前医学检查、结婚登记、婚姻登记、登记机关、证明、管理条例、婚前健康教育、自愿婚检、女双、母婴保健、检查制度、查验
DF5;D91
2005-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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