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3/j.issn.1006-8864.2016.5.001
我国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现状及政策建议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法》的定义,通用航空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飞行活动”.通用航空是与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结合更为紧密的航空分支,深入到各行业的生产环节,并进入社会服务和国民生活之中,为各行业提供帮助,为各类人群提供个性化服务.
航空运输、通用航空、空域改革、基本航空服务计划、市场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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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V22
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阶段性成果编号Y15-23
2016-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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