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3/j.issn.1006-8864.2014.3.001
试析“营改增”对民航单位的影响
增值税和营业税目前是企业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作为第三产业一部分的民航业主要交纳营业税.在交通运输市场不断发展的情况下,企业在营业税制下出现重复征税的不合理问题越来越突出.为解决这类问题,调整和构建合理的税收政策,国家采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的政策以避免重复征税.从2012年1月1日起,国家对上海市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了“营改增”改革的试点工作,上海市民航业的航空公司、机场和空管等单位被纳入试点范围.
民航、“营改增”试点、影响、上海市、东方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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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F8
2014-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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