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3/j.issn.1006-8864.2013.11.023
地方政府采用法定机构管理机场探究
2002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民航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规定除北京首都机场和西藏机场外,其余所有机场的产权全部归地方所有,这标志着民航进入了机场属地化改革阶段,改革的目的是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支持机场的发展和建设.但是,许多产权原属于民航局的机场,特别是经营亏损和扩建后负债较多的机场下放给地方后,有些地方政府无能力也不愿意补贴或者为机场还债,导致一些机场归属各行其道.2009年,国家出台的《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4条明确规定,有关地方政府要依法对民用机场实施监督管理,但是,地方政府如何对民用机场实施监督管理还不够明确,因此在实践中形成了多样化的机场管理模式.
机场、法定机构、监督管理、公共基础设施、授权、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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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C93
2013-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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