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3/j.issn.1006-8864.2009.06.007
费改税后交通综合执法模式的探讨
@@ 开展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是全国交通工作3项重点改革之一.交通部门管理涉及公路、运管、海事3大部门,并分割为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规费征稽、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港航监督、船舶检验以及交通通信、交通卫生10大门类.实施费改税后,除海事部门保留部分规费征管任务外,交通部门的主要规费征稽执法职能随之取消.
费改税、后交通、综合执法模式、Law Enforcement、交通部门、规费征稽、综合行政执法、道路运政、交通卫生、交通工作、海事部门、规费征管、公路、港航监督、改革试点、船舶检验、部门管理、职能、通信、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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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4;DF7
2009-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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