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696.2004.02.030
试论环境资源犯罪的归责原则
通过对我国社会环境资源犯罪特点的分析,提出环境资源犯罪应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主要原因在于,环境资源犯罪有着巨大的社会危害性,采用相对严格的规则原则将有效地减少环境资源犯罪的数量,有效地保护我国日益恶化的环境.现行的刑法的过错责任原则已经不能适用于今天的环境资源犯罪的新形势了.文中列举了国外使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追究环境资源犯罪所取得的成功经验,提出了使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现实必要性及可行性.
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环境资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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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中国法律)
2004-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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