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016.2022.04.027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的规定,现就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2-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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