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016.2021.05.029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F204;F812.42;D922.22
2021-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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