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016.2021.04.025
关于取消港口建设费和调整民航发展基金有关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取消港口建设费和调整民航发展基金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港口建设费.以前年度欠缴的港口建设费,相关执收单位应当足额征收及时清算,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
港口建设费、民航发展、发展基金、有关政策
F552;F812.4;D630.9
2021-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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