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016.2021.02.026
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机动车行业发票使用行为,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了《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5月1日起试行,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机动车、公安部、发票使用
F812.42;D602;P208
2021-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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