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为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规则统一,完善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制度,促进我国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21年5月1日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F832.5;F239.222;D926
2021-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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