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016.2020.03.013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固定资产领域的税收筹划
本文通过分析“营改增”对建筑企业固定资产领域的税负冲击,由此提出了具体税收筹划措施:对旧固定资产以卖旧置新为主,也可以采取技术革新和加快折旧的方式弥补,但避免采用售后回租方式;对新购固定资产以确保销项税额充足为前提,最好以分、子公司名义购买;对租赁使用固定资产以合并签订租赁合同或成立内部租赁公司为妥;对临时建筑设施除建设过程中节税外,宜采用租赁、融资租赁、合作共建等形式完成;同时呼吁国家出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期减轻建筑企业固定资产领域的税负,促进建筑业有序发展.
建筑企业、营改增、固定资产、不动产、税收筹划
U615.1(航道工程)
2020-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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