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016.2018.06.027
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8 年5 月1 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印花税
F832.5;F270.7;K252
2018-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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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