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016.2018.01.017
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了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服务水平,现将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通行费电子发票编码规则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2;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交通运输、国家、税务、收费公路、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编码规则、计划单列市、批次、降本增效、服务水平、自治区、直辖市、物流业、代表年、提升、号码、公告
TP3;F54
2018-0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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