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016.2017.08.029
关于修订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收入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
F275.2;F832.5;F426.9
2017-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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