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当前,多数国有企业已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从实践情况看,现代企业制度仍不完善,部分企业尚未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权责不清、约束不够、缺乏制衡等问题较为突出,一些董事会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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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6.1;D922.292;F425
2017-07-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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