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7年修正本)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2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正)
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企业所得税法、会议
D02;F81
2017-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8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