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34号
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中央企业规范投资管理,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更好地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和《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办法.
国务院、资产监督、国有资产法、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本保值、改革和完善、出资人职责、增值责任、依法履行、投资管理、企业投资、企业规范、监管体制、管理体制、管理办法、法律法规、公司法、优化、文件
F12;D92
2017-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9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