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 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政府采购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政府采购中心: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管理,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依法采购具有重要意义.
财政部、强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采购中心、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国家机关、生产建设兵团、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厅、计划单列市、主体责任、制度改革、依法治国、人民团体、全国政协、民主党派、控制管理、自治区
K10;F83
2016-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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