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016.2016.05.021
事业单位委托代理出口免抵退税流程及会计处理探讨
大多数国家实行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制度,使企业出口的货物以不含税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我国现行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政策也以免抵退计算方法为主。免抵退税方法是一个抽象又复杂的税务核算办法,很多财务人员以及相关的学习者对该方法不好理解。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事业单位也逐步涉及到出口货物业务,而其没有进出口经营权,只能通过代理方式出口,之后进行代理方式下的免抵退税申报工作,这样更加增加了工作难度。本文以免抵退方法的基本原理为基础,以事业单位委托代理出口业务为对象,采用深入浅出的方法,梳理了税务申报流程和会计处理,目的是引导从事此类业务的财务人员掌握出口货物相关的工作方法。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代理出口
F275(企业经济)
2016-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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