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
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5〕6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5〕8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以下简称地方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地方政府、暂行办法、发行管理、通知、债务管理、政府性、预算法、国务院、地方债、专项
F83;F2
2016-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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