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016.2016.02.019
公路收费权的会计确认计量问题研究
公路收费权的确认与计量问题一直颇具争议,实务中不同主体对收费权的会计处理也各不相同。本文认为,对于事业单位管理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虽不符合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应该辅助登记核算以反映管理信息。对于公路经营企业的BOT业务,应以工程造价为基础在项目完工后一次性将收费权确认为无形资产;若存在可收取补偿款,则要分情况考虑补偿款的用途来选择会计处理方式。此外,应将预计负债也考虑在内。
公路收费权、公路事业单位、公路经营企业、会计确认与计量
F233(会计)
2016-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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