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016.2015.06.024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特许经营管理、基础设施、管理办法
D922.181;F830.59;F299.24
2015-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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