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016.2015.06.006
高速公路路产无形资产核算处理的探讨
本文通过对现有高速公路上市公司高速公路路产会计核算的梳理,发现既有在“固定资产”核算,也有在“无形资产”核算的现象,笔者从高速公路收费权这一本质出发,认为高速公路收费权更符合无形资产的实质,并认为在能与政府补签《特许经营权合同》这一契机下,统一将高速公路路产在“无形资产”核算.
高速公路、无形资产、收费权
F540.58(陆路、公路运输经济)
2015-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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