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在收费公路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交通局:为提高收费公路建管养运效率,促进公路可持续发展,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 60号)和《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 76号),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决定在收费公路领域鼓励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模式.现提出以下意见:
2015-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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