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改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的若干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长江航道局、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服务的需求,建设群众满意交通,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交通运输服务、提升、管理局、长江口、天津市、生产建设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三峡通航、人民群众、群众满意、航道局、服务水平、八大精神、自治区、直辖市、上海市、珠江、新疆
O21;F72
2013-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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