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016.2013.05.002
高速公路试运营期利息资本化问题研究
为了推动高速公路投融资体制的深入开展,促进各省市在关键时期充分发挥政府融资平台“上接政府,下联市场”的优势,在经济基础薄弱、交通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创造条件提高盈利能力和融资能力,为高速公路建设筹集足额资本金,尽快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并促进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笔者从实际工作经验出发,提出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试运营期利息的资本化问题,分析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试运营期利息资本化的必要性与政策依据,得出结论:高速公路建设期应当包含两年试运营期,试运营期内利息应当予以资本化,并纳入竣工财务决算.
高速公路、试运营期、利息、资本化
F50(交通运输经济理论)
2013-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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