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2年第57号 2012年12月27日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等文件的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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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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