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船舶车船税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3年第1号 2013年1月5日为了贯彻落实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方便纳税人缴纳车船税,提高船舶车船税的征管质量和效率,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联合制定的《船舶车船税委托代征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各地对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特此公告.船舶车船税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船舶车船税征收管理,做好船舶车船税委托代征工作,方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船舶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国家、税务、交通运输、船舶、车船税、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征管、纳税人、质量和效率、通知、税法、实施细则、人民银行、纳税义务、国税、管理工作
F81;U46
2013-04-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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