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增值税后部分物流企业实际税负提高
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启动,物流企业纳入本次试点范围。其中,"物流辅助服务"列入应税服务范围,并设置了6%的适用税率;装卸搬运服务和货物运输服务从3%的营业税税率调整为11%的增值税税率,上调幅度较大。
物流企业、增值税、营业税、实际税负、税改、辅助服务、试点范围、适用税率
F259.23(物资经济)
2012-07-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7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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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增值税、营业税、实际税负、税改、辅助服务、试点范围、适用税率
F259.23(物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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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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