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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增值税后部分物流企业实际税负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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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启动,物流企业纳入本次试点范围。其中,"物流辅助服务"列入应税服务范围,并设置了6%的适用税率;装卸搬运服务和货物运输服务从3%的营业税税率调整为11%的增值税税率,上调幅度较大。

物流企业、增值税、营业税、实际税负、税改、辅助服务、试点范围、适用税率

F259.23(物资经济)

2012-07-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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