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关于印发《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1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厅(局):为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国水运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有关批示精神,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共同制定了《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国发”1985”124号)自《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交通厅、财政部、运输部、管理、印发、基础设施建设
F552.3(水路运输经济)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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