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016.2001.02.016
债务重组中或有支出的处理方法初探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债务人在债务清偿期间,由于没有发生或有支出而产生的债务重组收益待债务结清时一并计算,这与配比原则有抵触.因此,本文对此进行分析,说明该处理存在的问题和影响.本文提出,债务人在债务清偿期间,各年度由于没有发生或有支出而产生的或有收益在当年确认、入账,并通过示例分析说明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债务重组、或有支出、债务重组收益、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
F234(会计)
2009-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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