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869/j.issn.1002-4786.2008.01.052
对如何深化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思考
采用"代建制",通过业主(投资方或项目投资法人)、项目管理企业(项目建设法人)、承建商与使用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全方位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工程建设的经济和质量责任,可深化政府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从而提高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管理效率和投资效益,实现投资、质量和进度的有效控制,保证有限的资金得到最佳使用和最佳回报.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代建制
U411(道路工程)
2008-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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