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8554.2009.10.016
论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证明责任分配制度的构建
法律明确规定通过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但由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证明责任制度的缺失,成为实施此规则的关键性障碍之一.本文通过对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证明责任分配的理论与实践分析,提出了自己的构想方案.
刑讯逼供、非法证据排除、证明责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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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DF6
2009-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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