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8554.2009.06.039
关于增值税转型对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探讨
鉴于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地区增值税转型试点所积累的经验,我国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类型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全面实施消费型增值税.此次增值税转型对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影响较大,进而对企业科研创新也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就其转型的动因、固定资产会计处理及实务、存在问题,以及转型后对企业创新研发的效应等进行了探讨.
增值税转型、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科研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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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F8
2009-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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