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860.2021.05.016
从规约有效到治理有效——以村规民约中的惩罚性规条为研究对象
村规民约中能否明确包括惩罚性规条,是当下乡村治理研究和实践中的焦点问题之一.基于历史惯性、实践导向、法理依据及自治诉求,惩罚性规条已然成为农村治理的一类重要工具.惩罚性规条的落地实践,有赖于村庄共同体内部的有序参与和外部的指导监督,其运行关键在于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以规避合法性、合理性与适应性等实施风险.从规条有效落地到乡村治理有效,需要充分发挥规条的激励、监督等功能,推进多元主体的协同配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村庄治理共同体的塑造.
村规民约;基层治理;惩罚权;村民自治
D638(国家行政管理)
本文系2019年度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自主选题项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治理研究"20SGYP001和2020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CCNU20DC003
2021-1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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