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860.2020.04.017
论大数据产业中个人信息自决权的有效性限制
基于大数据产业中个人信息自决的有效性限制,分析了大数据产业中围绕个人信息的冲突与以往冲突的本质不同.在新型冲突中,围绕个人信息的关系是一对多、不确定的,这使得个人在很多情况下无法对信息的收集使用做出有效的决定.因此在大数据产业中,信息收集利用者不能因其获得了个人同意就能豁免责任,还应当满足其他法律和行业规范的要求.应当建立个人自决加上法律和行业规范共同决定信息收集利用者责任的机制,促进形成公平、有序、充分、安全、合理的开发环境,引导大数据产业均衡健康发展,避免因个人自决有效性的限制导致的对信息收集利用者责任的不当豁免.
个人信息保护、个人自决、大数据
D913(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9CFX035
2020-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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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