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860.2017.01.018
从经验回归逻辑:请求权理论在行政法中的扬弃——从最高人民法院第69号指导案例楔入
基础权利与请求权——对应的传统请求权逻辑和单纯的经验判断模式,在行政法中存在重大缺陷.其原因在于,发轫于私法体系的传统请求权理论是一种分割公、私法请求权的历史发展结果.这种请求权理论虽然在私法体系中居于枢纽地位,但也极度依赖私法体系的规范环境.行政法律规范的义务主导性,义务、权利之不可互推性,以及合法利益与公法权利之间的非对应性,均决定了传统请求权理论在行政法领域的水土不服.一种适合行政法领域的请求权理论必须能够超越行政法律规范中的义务之局限,充分借助现有衍生公法权利及其请求权对利益的既有评价与权衡,即一种回归精致逻辑又能够满足行政法特殊性的请求权理论.
请求权理论、私法依赖、公法权利、行政法体系、逻辑构造
D912.1(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项目
2018-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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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