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860.2014.04.020
论刑事诉讼中的抽样取证
当刑事诉讼中存在因同质性的物证总体数量较大而导致的证明困难,且该困难无法用推定等方法解决时,基于抽样取证并未降低证明标准,同时基于证明资源的有限性,可以适用抽样取证方法.在刑事诉讼中可采取简单随机抽样、等距抽样和分层抽样等几种方法.抽样证据是法官形成对案件事实的心证的作用力之一.抽样证据具有证据能力的条件是抽样要源于具有同质性的总体、抽样方法选取的科学性、抽样程序的规范性以及抽样结果计算的精确性,统计误差对抽样所得证据的证明力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抽样取证、抽样方法、抽样程序、证据能力
D915.3(法学各部门)
2015-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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