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860.2012.05.024
论儿童宪法权利的制度保障
儿童属于特定的弱势群体.弱势儿童群体集中体现社会弱势群体所遭遇的困境,是当前社会弱势群体中最为脆弱的“弱势群体”.我国应该转变立法理念,确立起儿童的权利主体地位,规定“儿童的最大利益原则”,制定操作性强的儿童权利保护的专门立法,加强儿童权利的司法保障;尤其应通过行政力量保障弱势儿童群体的生存权、受保护权和受教育权.
儿童、宪法权利、制度保障
D912.7(法学各部门)
司法部项目"弱势群体宪法权利研究"09SFB2016;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陕西省流动儿童受教育权保障研究"11G025
2013-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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